关于做好2014年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
资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研究生院将开展2012年立项的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及2012年以前已申请延期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2年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附件3)及申请延期的2011年立项项目
二、结题要求
1.认真实施研究计划,达到申请书中所设计的目标。
2.博士研究生要求在CSSCI期刊上发一篇高度相关的文章。硕士研究生要求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一篇相关文章,可与导师合作。结题时不认会议论文,检索类(SCI、EI、ISTP)除外。
三、项目结题的方式及程序
此次项目结题采取由校研究生院组织项目结题和报省教育厅备案方式进行。
1、项目负责人认为已按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完成了研究工作,达到了研究目标,向研究生院申请结题,并提交如下结题材料: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1)、项目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相关成果复印件。结题材料一式四份,于2014年5月20之前交到研究生院狗万365 科(Y409),报告电子稿发送至13807045528@163.com。
2、收集结题申请后,研究生部将聘请3~5名专家组成结题鉴定组,安排以会议鉴定的方式集中结题。集中结题时,各项目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需到会进行陈述、答辩(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集中结题鉴定会拟安排在
3、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颁发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证书。
四、其它事宜
1、《结题报告》中:“导师意见”栏,由项目负责人的导师签署意见,说明此项目研究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能否结题;“专家评审意见”栏,由项目负责人或其导师聘请两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后填写。
2、如项目要延期结题,需填写《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
联系人:汪金龙 电话:83816025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验收报告
2、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
研究生院
3.2012年省下达的创新课题名单.xls